彈劾案由指出,丁允恭任職高雄市政府新聞局局長期間,因職務之故與記者Y女交往,坦承在局長辦公室及職務宿舍發生性行為,兩人分手後在2017年2月27日於臉書上傳其與Y女兩人合照,Y女感到敵意、冒犯之情境,也因此造成Y女後續工作困擾 。
丁允恭甚至於2017年4月5日結婚後仍未停止騷擾。其未能保持端正品德,潔身自愛,行為不檢,有辱官箴,核其行為嚴重失當,嚴重傷害政府信譽及公務人員形象,建失情節重大,依法提案彈劾 。
審查會成員有監委林郁容、浦忠成、趙永清、林盛豐、高涌誠、蕭自佑、王榮璋、王幼玲、施錦芳、賴振昌、林文程等11人出席,以全票通過彈劾案,丁允恭將移送懲戒法院。監委紀惠容召開記者會時指出,丁允恭被約詢時坦承曾與女記者在辦公室發生性行為,也有墮胎一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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