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判決書指出,這名教授與妻子結婚已20多年,並育有一女。不過教授因不滿自己工時太長,要求妻子攻讀研究所,在畢業後從事教職工作,沒想到妻子遵從丈夫的意見,辭去任職5年的工作,考進某大學資管所後,卻成為夫妻感情生變的導火線。
教授認為,妻子疑似以「咬手指」「撥頭髮」的方式勾引其他研究生,還曾因家族旅遊途中,發現妻子在超商塗防曬油,就直指她試圖勾引店員,當場在女兒的面前罵妻子「賤」,甚至因不滿妻子在寒冷的阿里山上穿著內側刷毛長褲,就酸她「很丟臉」,事後還在家族LINE群組張揚,斥責妻子:「把內褲當外褲穿,全阿里山的女生有像這樣的嗎?」
妻子認為丈夫控制欲太強,常認為自己試圖勾引男人,就連穿熱褲在11歲的侄子面前將兩隻腳拱起來,就被丈夫羞辱「故意腳開開」,對她極盡所能地言語羞辱,因此憤而提出離婚。對於妻子的指控,教授表示願意對懷疑妻子勾引侄子一事道歉,也透露自己其實很想再生個兒子,但妻子總是拒絕行房,直言感情生變不是一個人的錯,「我很晚婚,想珍惜我們的姻緣,愛發醋意我會改過,保證以後不會再犯。」
不過桃園地院經審理後,認為教授指責妻子勾引他人,導致對方身心重創,無法正常作息,妻子曾表達不滿,但教授卻不認為自己行為傷人,甚至對妻子提出離婚感到驚訝,顯然對夫妻感情破裂原因毫無知覺,最後判准離婚,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