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女指出,自己原本在其他按摩店工作,虞姓兄弟2人都是熟客因而結識,前年虞姓兄弟告訴她,打算開色情按摩店,想挖角她過去幫忙,單純做櫃台工作,每個月會付她3萬5,000元薪資,她欣然接受。
這家隱身板橋區文化路一段的「星悅按摩店」,2017年5月開張,雖然掛著按摩店的招牌,卻提供半套及全套的性交易服務。王姓女子表示,起初她只是單純的櫃台人員,按摩店經營半年多後,虞姓兄弟問她要不要掛名負責人,並將雇用小姐及費用收支等大小事都交給她處理。
王女說,她相信4個老闆真的有靠山,因此被說服當人頭。但前年11月20日,按摩店無預警地被前來臨檢的警方突破,她被逮後聯繫高姓男子幫她辦交保,她也依照約定將所有責任都擔下,一路認罪,但一審判決出爐後,她再度聯繫高等人,請他們幫忙處理74萬元罰金,但幾個人口徑一致都說罰金太高,要她再上訴。
王女也按照約定向高等法院提出上訴,但案子一上訴,幾個股東開始斷絕和她的聯繫,「他們全部都擺爛,有的甚至直接人間蒸發,我哪來這麼多錢可以支付罰金,走投無路只好把事情都講出來。」
王女口中的高姓男子,自稱在板橋擔任員警,但本刊調查,新北地區並無該名員警任職,警方依據高男的照片遍查新北市所有員警資料,也查無此人,本刊進一步調查發現,高男犯有公共危險前科。
王女案件目前由高院審理中,高院已將王女所述部分,函送新北地檢署分案偵辦,至於高男假冒員警跟色情按摩店索取圍事費的行為,仍待司法調查釐清,才能進一步對他科以刑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