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1.27 12:26 臺北時間

張恒父曝想留小孩鄭爽提15項要求 洋洋灑灑得給1.5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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娛樂
張恒父親向陸媒表示鄭爽曾提出15項要求,作為張恒留下孩子的條件。(翻攝自新浪微博)
張恒父親向陸媒表示鄭爽曾提出15項要求,作為張恒留下孩子的條件。(翻攝自新浪微博)
鄭爽日前爆發「代孕棄養」事件,雖然她與張恒都已承認此事,但到底是誰該負最大責任至今仍讓人霧裡看花。昨(26日)張父又亮出新證據,聲稱是鄭爽在2019年親筆寫下15項條件。鄭爽疑似透過代理孕母生下一對兒女,卻棄養丟在美國交給前男友張恒照顧,重創甜美形象,格外引起討論的是,男方父親亮出聲稱是她2019年所手寫的15項條件,疑似是為了分手後,深怕男方拿孩子作要脅而擬訂的合約。
張恒父親近日接受陸媒訪問,不僅再次打臉鄭爽爸爸此前接受採訪說的道歉話,讓人再次看到了人性邪惡的一面。張父透露鄭爽及家人不僅一次要求棄養孩子,並且還說竟然成形打不掉了,就送人,張恒爸爸還曾與鄭爽商量過孩子的事情,鄭爽的態度一直堅決就是不要孩子,自己不要還不許張恒要。
鄭爽連當初取卵費用也要求張恒賠償當精神撫慰金。(翻攝自鄭爽微博)
孩子不要就算了,鄭爽還洋洋灑灑提出15項條件,其中包含「取卵精神損失費」100萬元人民幣(約新台幣430萬元),以及兩筆高達3.000萬人民幣(約新台幣1.3億元)的借款,還要求刪除從2018年4月25日到2019年9月27日交往期間的所有訊息和照片。再加上代孕費用、小孩回國等等費用,林林總總加起來將近3,600萬人民幣(約新台幣1億5,300萬元)全要張恒一人買單。
不僅於此,鄭爽也要求張恒未來不得拿小孩作要脅,扶養費用當然她也不會認帳。最後張恒實在受不了,只好聲淚俱下答應鄭爽所有條件,「我累了…和解吧…就算為了小朋友…我…背負所有的罵名…我也願意…我累了。」只求鄭爽放過孩子。
更新時間|2023.09.12 20:37 臺北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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