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CC表示,根據《廣播電視法》第5-1條規定,政府、政黨、其捐助成立的財團法人及其受託人不得直接、間接投資民營廣播、電視事業。政黨黨務工作人員、政務人員及選任公職人員都不得投資廣播、電視事業;其配偶、二親等血親、直系姻親投資單一廣電事業持股,合計不能超過1%。
由於趙少康仍有中國廣播公司董事長的身分,若未來當選國民黨黨主席一職,必須先將中廣所有股份出清,一股不留,否則中廣可能因違反「黨政軍條款」,處最少20萬元、最多200萬元罰鍰,限期改正後若未遵守,得以按次開罰。
今天國民黨已透過發言人表示,依照目前黨內對黨主席候選人身分的相關規定,趙少康不符合資格限制,但這桶冷水能否澆熄他的決心,外界都在看藍營如何應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