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指出,準新人可提早3個辦公日,分別為2月5日、8日及9日,向全國任一戶政事務所指定結婚日期。結婚當事人不須親自到戶政事務所辦理,經登記後,指定日期當天登記即能完成。
內政部表示,去年春節連假期間共有388對新人結婚,其中已除夕前最多共有128對,其次為大年初一80對;第三為除夕76對。若準新人無法提前3天辦理,想於連假期間親自到戶政事務所登記,則要洽詢各地方政府是否開放現場登記,以免白跑一趟。
更多內容,歡迎 鏡週刊紙本雜誌、鏡週刊數位訂閱、了解內容授權資訊。
更多內容,歡迎 鏡週刊紙本雜誌、鏡週刊數位訂閱、了解內容授權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