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2.05 16:57 臺北時間

調查官涉猥褻遭訴 律師喊冤反擊:絕無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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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
調查局前台北市調處外事站陳姓調查官,被依強制猥褻罪起訴。(資料照)
調查局前台北市調處外事站陳姓調查官,被依強制猥褻罪起訴。(資料照)
被視為調查局明日之星的前外事站陳姓調查官,被控與女調查官餐敘後涉及強吻與襲胸遭起訴,他的委任律師呂朝章表示,當天餐敘結束搭電梯時,陳姓調查官稱女方曾對他說:「來啦,一起走啦」,且電梯到1樓後,女方轉身要陳姓調查官一起離開,但陳姓調查官到地下室找遺失的手機,並未同行,雙方互動正常,希望未來法院能還陳姓調查官公道。
呂朝章表示,從監視器錄影畫面等資料內容,可以證明陳姓調查官與女方離開聚會場所時,雙方互動正常,且女方的表情沒有任何異樣,在電梯中還與陳姓調查官有說有笑,互動良好,聚會結束走出電梯時,還回頭與陳姓調查官揮手道別。
呂朝章指出,電梯內的監視器錄影畫面顯示,陳姓調查官與女方聚會後,一同搭電梯下樓,女方要在1樓出電梯,陳姓調查官則因手機不見,打算至地下樓層找手機,陳姓調查官與女方進電梯內時有說有笑,等電梯抵達1樓後,陳姓調查官站在電梯內一角沒有要出電梯,而女方出電梯時還不斷回頭。
呂朝章解釋,當時女方長按電梯開門按鈕,不出電梯,是陳姓調查官要女方先出電梯,女方這才離去。如果陳姓調查官強制猥褻或性騷擾女方,按理來說,女方理應立刻奪門而出或迅速離開,避免與陳姓調查官共處一室。
呂朝章還說,聚會當日所點的餐點有剩餘菜,女方臨走時曾將炸雞、滷味等食物打包帶走,並提著打包食物,與陳姓調查官一同搭電梯下樓,如果陳姓調查官涉及強制猥褻,女方當下應會快速離開現場,不可能還在場打包餐點。
★ 《鏡週刊》關心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虐待、精神虐待、性侵害、性騷擾,請立刻撥打110報案,再尋求113專線,求助專業社工人員。
更新時間|2023.09.12 20:37 臺北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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