幾天後,莊想起住在黃對門的蕭姓流鶯曾目擊他與黃交易,加上案發後警方頻繁查訪,擔心蕭婦向警方舉發他,因此假意與蕭婦性交易,趁蕭褪去衣物、趴在床上之際,用同樣的手法勒死蕭婦,並搜括屋內400元後離去。
坦承犯案後,莊天祝向警方表示,他知道自己難逃死刑,決定跟警方「交個朋友」。他告訴員警:「1年多前,另一件左營崇實新村張姓老婦人命案其實也是我做的,你們沒查到吧!」莊告訴警方,2002年12月26日,他持鐵鎚、膠帶,潛入崇實新村1戶民宅伺機行竊,不料,卻被87歲的張姓老婦人發現,對外大聲呼救。
莊天祝原本只想以膠帶貼住張婦的嘴巴,但因膠帶脫落,她又尖叫求救,於是他以棉被蓋住張婦的頭,並持鐵鎚活活打死對方,隨後將她的內褲褪至小腿,誤導警方辦案,再將現場財物搜括一空。
包括崇實新村的張姓、袁姓老婦人,加上黃姓、蕭姓流鶯,莊天祝共背了4條人命。他毫不遮掩地告訴警方,只要缺錢就行竊,且專挑眷村,一來是圍牆低矮好攀爬,加上多是獨居老人,得手機會高。他還大言不慚地說:「要不是你們抓到我,這幾天我還會再犯案。」
警方表示,莊天祝的反社會人格與其成長背景有關,他幼年被收養,養父經常酗酒,動輒對他打罵,加上莊天祝國小畢業後,即因家境清寒未再升學,跟著養父一起出海打魚,讓他無法在正常的環境中成長,一路從竊賊,變成了殺人魔,最後被法院判處死刑,在2011年槍決伏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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