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玉山國家公園整理出的遺失物表格顯示,從去年1月至今年2月在「塔塔加遊客中心」拾獲了51件物品,其中不乏登山杖、雨傘、帽子、水壺等,讓人訝異的是,失物中居然還有登山鞋,有網友疑惑「到底是怎麼丟的?」「這樣要怎麼下山?」
玉山國家公園解釋,應該是山友下山時換下較重的登山鞋,改穿涼鞋等輕巧舒適的鞋子,卻忘了把登山鞋帶走,一解網友的疑問。
玉山國家公園提醒,遺失物自公告日起算屆滿6個月後,若逾期無人認領,得依法逕行處理遺失物,依性質做資源分類後以廢棄物處理,若為易腐敗或有生命週期之物品,將直接丟棄不予公告招領。
玉山國家公園說明,失主須攜帶身分證明文件,於開館時間至塔塔加遊客中心1樓服務台,告知遺失日期、清楚描述遺失物特徵,經確認為符合之物品後留下領取人姓名及聯絡方式,若在公告招領期限無人認領,失主即喪失該遺失物之所有權。
(取自玉山國家公園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