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地院指出,詹江村僅靠匿名網友爆料,就直接指謫陳柏惟「賺紅錢」等貶抑言詞散布,未經合理查證,傳播虛構具體事實為不實陳述,認為詹江村2次誹謗部分事實明確。因此各判詹拘役50日、50日,合併執行80日,得易科罰金。
詹江村則在臉書表示,他指陳柏惟賺紅錢,法院判拘役80天,說未經求證,說陳柏惟上班的公司是台資,並沒有陸資。問題是陳柏惟確實是有到大陸工作啊!
詹江村認為到中國大陸工作,這就是賺紅錢,跟是不是台資無關吧!而且陳柏惟當時身為立法委員候選人,曾經到大陸工作,說他賺紅錢,這不是可受公評之事嗎?也強調不會上訴,「法院關我80天吧!以後誰再說人家賺紅錢,通通都跟我一樣關80天。」並諷刺「說一個笑話,我的國家是言論自由的民主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