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2.23 08:45 臺北時間

報案三聯單走入歷史 警政署正名「事件證明單」3/1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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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
警政署為簡化報案流程、提升受理效率,讓原來的報案三聯單走入歷史。(翻攝自苗栗縣警局網站)
警政署為簡化報案流程、提升受理效率,讓原來的報案三聯單走入歷史。(翻攝自苗栗縣警局網站)
有鑑於民眾屢屢控訴警方「吃案」,造成許多爭議事件,警政署為澄清誤會、化解爭議,決定將現行的「報案三聯單」正名,統一改為「警察機關受(處)理案件證明單」,目前已於22日上午9點起全面試辦,預計3月1日正式實施。
警政署表示,警方針對不同案件類別設計報案單,若是刑事案件,會有「刑事案件報案三聯單」(俗稱三聯單)、汽(機)車失竊則會拿到「車輛協尋電腦輸入單」(俗稱四聯單),共有7種不同形式的單據,常常讓民眾以為警方未依標準程序受理案件,因而誤解警方吃案,進而在網路或媒體爆料,讓警察形象打折扣。為了化解迷思,即規劃讓報案三聯單正式走入歷史。
舊版的報案三聯單高達7種單據,常讓民眾誤會警方吃案,衍生爭議。(翻攝自苗栗縣警局網站)
警政署說明,警察機關受理報案的方式攸關民眾權益,如何在流程上更為簡便,是警察機關會持續改進的工作。刑事局指出,為能簡化報案流程、整合各類表單,提升受理效率,改革後的報案證明單已於22日起上線試辦,運作穩定後將於3月1日正式啟用。
新版的報案證明單已於22日上線試辦,預計在3月1日正式實施。(翻攝自苗栗縣警局網站)
不過此新聞發布過程也出現小插曲,警政署原本預計在25日舉行報案三聯單變革的記者會進行說明,但消息卻被苗栗縣警局「超前部署」曝光,再度形成中央、地方不同調的怪象。
更新時間|2023.09.12 20:37 臺北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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