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6月15日晚間,住在洛杉磯聖蓋博市區公寓的趙駿亞當時23歲,晚間要求同居的徐女買晚餐,徐女買回的扣肉飯,趙駿亞並不滿意,導致2人爆發口角。
情緒失控的趙駿亞不僅以掐脖、打耳光等粗暴手段攻擊徐女,還用垃圾、蕩婦、妓女等不堪字眼辱罵徐,讓徐全身是傷、奄奄一息。為求一線生機,徐懇求趙讓她坐在客廳沙發休息,得到趙的允許後,徐走進客廳,並趁趙不注意,拿起沙發旁的子母機型室內電話撥打911報警。
沒多久,趙駿亞就發現徐女報警,搶走電話並試圖摔壞,且再次掐脖攻擊。此時電話鈴聲響起,徐女認為應是警方回撥,但電話已摔壞無法接聽,這時趙似乎清醒過來,一個人走進臥室。
這時,獨自在客廳的徐女鼓起勇氣,連鞋子都來不及穿就直奔門外,在暗夜裡用盡全力沿著史蒂文斯路(Stevens Ave.)往南奔馳,並在下一個路口遇到2名巡邏員警,才總算得救。這些情節,都完整記錄在美國警方交給法院的筆錄中。
根據警方報告,赤腳的徐女在路邊不停啜泣、發抖,過肩長髮凌亂、手臂和小腿都紅腫且有大片瘀青,頭頂有3處直徑各約2、3公分的瘀傷,額頭也有直徑約4公分大的突起,臉部、下巴多處紅腫,脖子幾乎全是鮮紅色瘀傷,警方立刻將她送醫救治。
2位員警接著就直奔趙駿亞的公寓,進入前先聽見馬桶沖水聲,只見從浴室走出的趙對警察說:「我知道你們為何而來,我因阻止女友報警而發生肢體衝突。」警方隨即以傷害同居人的罪名將他逮捕、帶回警局偵訊。趙在警局雖稱自己與女友發生衝突,但不願進一步說明事發經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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