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2月底,立法院針對含萊克多巴胺美豬表決時,民進黨立委林淑芬、江永昌、劉建國,未依黨團指示投票,遭停權3年、罰款3萬元,連帶也失去選擇委員會的權利;而後黨中央也在中評會開會後,決議處分停權1年,再犯則停權3年。
林淑芬原先在立法院中屬於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的成員,近日新會期重新分配,林淑芬因無法選擇委員會,無法繼續留在衛環委員會,而是依抽籤結果落腳到司法法制委員會。
林淑芬上午在記者會中被問到,無法留在衛環委員會是否感到遺憾,林淑芬表示,每個立委都有自己專業、關注的領域,而這次黨團的決定讓他們有如被打入冷宮。
林淑芬坦言,司法法制不是她的強項,這個委員會也不該淪為冷宮,若裡面的成員不是專業的立委,對委員會也不是好事,更直言這個處分的不是身為立委問政的權利,而是人民,現在既然黨團已做出決議,她也只能尊重。
此外,對於中評會處分內容提到「再犯則停權3年」,她說這是第一次連處分都有「超前部署」,她不知道中評會決議效期多久,是到此會期結束,還是本屆任期結束,甚至是終生都有效?她也自嘲若真是這樣那就是破天荒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