呂秋遠在臉書發文,表示以台灣南北之間的不同價值觀,來討論何者更適合外國婚姻並沒有太大的意義,因為「只要婆媳住在一起,地不分南北、人不分老幼,都會有程度不同的矛盾」,認為家庭背景、年紀、經驗,乃至教育程度都可能完全不同的人住在一起,又互相賦予對方不同的責任與義務時,本來就容易發生衝突。
呂秋遠表示,即使婆婆與媳婦互把對方當成「媽媽與女兒」看待,也無法解決雙方的矛盾,他甚至不建議婆媳這麼做,因為連親生母女都可能發生衝突,更遑論毫無血緣關係的婆媳,自己的媽媽打女兒耳光,可能幾天後就忘記,但「婆婆打媳婦耳光,這肯定是血海深仇了」。
呂秋遠指出,媳婦的日常生活已夠疲累,回到家裡卻仍無法隨心所欲的放鬆,因為「有小孩要顧、先生要餵、公婆要養、衣服要曬、碗要洗、地要擦,做完家事以後,還不能躺在沙發上,慵懶的發呆流口水」,這種拘束人身自由的生活,也讓呂秋遠要女性們想像一下,「跟60歲的公婆、30歲的小姑、20歲的小叔,一起住在30坪的房子裡,過著剛剛的生活,會不會覺得讓我死了吧」!
因此,呂秋遠認為「不結婚」是避免婆媳不合的其中一個選項,因為如果經濟條件不允許,普通人要在北部存10年以上的錢才有頭期款買房,買房後可能又要背30年的貸款才有能力搬家,到時媳婦都已經變婆婆,也不必搬家了。至於貪圖老家省房租、請老人家幫忙照顧小孩則更不可取,因為「要人家幫忙,又要不聽人家話」根本是不可能的事,所以呂秋遠建議,如果真的非結婚不可,小倆口在外租屋才是避免婆媳衝突最好的解方。
但若仍無法避免與公婆同住,老公則將是決定婆媳關係的關鍵。呂秋遠指出,「要不要跟婆家住,有沒有勇氣不要再說『我媽說』,這都是老公可以做到的」,因此一旦選擇結婚,就別想再靠家裡,雖然錢很為難,但人情更難。最後呂秋遠也以「媽媽和老婆落水要救誰」為例,指出除非老公泳技高超可以一起救,否則乾脆就不要碰水,並奉勸想避免婆媳問題的網友,如果真的要結婚,請記得「相處無藥醫,分居治百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