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歲的曾以琳是衛福部嘉義醫院麻醉科主任曾慶暉的愛女,去年在首爾卻被酒駕者撞死,讓家屬悲痛不已,親友也全力協助,希望讓韓國當局正視此問題的嚴重性,還發起請願連署,在5天內衝破20萬人響應,只不過當局僅稱會依法嚴懲,並未提及再次修法的可能性。而南韓警察廳次長宋敏憲當時曾透過影片,向家屬承諾「我們絕不會因酒駕事故而減輕處罰。」
據南韓檢方指出,害死曾以琳的52歲肇事者過去就曾2度因酒駕遭判罰金,此次更造成人員傷亡,犯行更重大。韓國在2018年通過新法規,將酒駕致死的刑責定為3年以上有期徒刑或無期徒刑,本次檢方將要求法院對肇事者求處6年有期徒刑,相較於其他酒駕案件已算重懲。
韓國媒體報導,肇事者律師辯稱,當時肇事者體內的酒精濃度並不是非常高,是因為隱形眼鏡移位、手忙腳亂下才造成憾事,希望能和家屬道歉、和解,並說自己會懷著贖罪的心度過餘生,然而曾以琳家屬的代理人在法庭上表示,家屬對於她命喪他鄉悲慟不已,希望不要再有類似的悲劇發生,也拒絕和解,希望法院給予嚴懲。
法院將於4月14日開庭宣判一審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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