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察院去年3月公布的王定宇財產資料,是王在2019年11月1日申報,而監院上週五公布的資料,則是王2020年11月1日申報,二次申報相差剛好1年時間。
而本刊對比發現,王定宇這2次申報的財產中,包括台南市仁德區公園段土地3筆及建物2筆、轎車2輛、存款189萬7,961元、有價證券(股票)193萬4,070元及保單8筆,都完全一模一樣,沒有任何變動。
他申報的財產資料中有變化的僅有債務部分,王定宇背負的玉山銀行金華分行授信週轉金,2020揭0露的資料為449萬8.039元,上週五揭露的資料則是234萬9,137元,減少了214萬8,902元。王定宇妻子背負的股票融資189萬二次申報均未變動。
進一步分析王定宇申報的個別存款帳戶,他名下帳戶共有15個,包括合作金庫、合庫屏南分行、一銀竹溪分行、一銀金城分行、彰銀南台南分行、國泰世華台南分行、高雄銀行建國分行、新光銀行東台南分行、陽信銀行健康分行、中華郵政2個帳戶、元大銀行府城分行、玉山銀行鹽行分行、日盛銀行台南分行、中信銀行台南分行;他妻兒名下帳戶則共有19個,但二次申報的每個帳戶金額都完全一模一樣,全無異動。
立委月薪為19萬6,320元,加上1.5個月年終獎金,王定宇每年可領得265萬320元,而去年1月適逢立委大選,王定宇獲得11萬6,174票,依法每票可領得30元選舉補助款,因此王定宇去年還可額外再從國庫領取348萬5,220元。
根據《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第12條第1項規定:「有申報義務之人故意隱匿財產為不實之申報者,處新台幣20萬元以上400萬元以下罰鍰。」同條第3項規定:「有申報義務之人無正當理由未依規定期限申報或故意申報不實者,處新台幣6萬元以上120萬元以下罰鍰。其故意申報不實之數額低於罰鍰最低額時,得酌量減輕。」
對王定宇連2年申報存款數據一模一樣,國民黨立委吳斯懷質疑:「難道他一整年存款都不進不出嗎?都沒有利息收入嗎?這一聽就知道絕對有問題!」吳斯懷批,他去年就職立委後,為了如實申報財產非常謹慎地把每一本存簿都找出來確認,王定宇顯然是抄襲前一年的資料,涉嫌財產申報不實,監察院並未審核就把申報資料公布,也可能有監督不周的問題。
另一位不具名的立委表示,每年存款帳戶至少會有利息自然產生,連續2次存款數字都一模一樣是不可能發生的事,監察院應查清楚是王定宇填表時填錯?還是有其他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