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陸媒報導,昨(12日)一份判決書在陸網引發大量關注,根據這份去年12月底的判決,1994年出生的前輔警許艷,在2014年至2019年間,與多名公職人員發生不正當性關係,事後抓住公職人員害怕曝光的心理,以懷孕、分手為由,敲詐對方要求經濟補償。
判決書指出,已知涉案男性包括當地1名小學校長、1名政府機關工會主席、1名醫院副院長、2名公安局副局長,與2名派出所所長等9人。
許艷先後向多名受害人索討人民幣372.6萬元(約新台幣1,640萬元),灌南法院審理後,依敲詐勒索罪判處13年有期徒刑,並罰款人民幣500萬元(約新台幣2,210萬元),另須繳回不法所得。
消息傳出後,大陸網友齊聲痛罵司法偏袒公職人員,質疑為何只有年輕女輔警遭判重刑,官員卻不用受罰?另有網友質疑「公職人員哪來的那麼多錢,不查查嗎?」隨著事件發酵,連雲港市灌雲縣委宣傳部發聲,表示該縣涉案的7名公職人員,已於2019年底分別受到撤銷黨內職務、行政撤職等黨政紀處分,但聲明中並未具體透露,涉案人員是否受到法律制裁。
3月12日晚間灌南法院說明案件現況,灌南縣人民法院於2020年12月29日做出宣判,並將判決書送達給許艷,由於許艷上訴,目前該案正在二審審理,案件尚未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