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3人至深夜仍無法湊足保金,檢察官後來降保,將保釋金改為陳清福180萬、林德盛120萬、陳月鳳80萬,但3人一時仍湊不出錢,必須要在今早銀行開門後才能籌足,只好暫待在法警室,檢方還貼心地準備行軍床讓3人過夜休息。
其他被告包括陳榮祥10萬元交保,括陳慧玲、陳玲玲和陳素蘭各以20萬元到50萬元不等金額交保,卓文媛則訊後請回。
涉案的陳清福是大洋僑果公司負責人兼任味王公司董事長、民視董事,陳月鳳擔任全青公司及萬果公司的負責人兼味王董事,陳玲玲則是大洋僑果、全青及萬果的監察人,陳榮祥為大洋僑果董事,林德盛是大洋僑果集團財務主管,至於3名大洋僑果集團財務部員工陳慧玲、陳素蘭及財務人員卓文媛都被列為被告。
檢調昨兵分6路搜索,約談8人到案,相關人等在昨深夜移送北檢時,均不發一語。辦案人員懷疑,相關被告從2013年至2019年涉隱匿、挪用超過10億元營收,涉逃漏稅超過2.5億元。
「大洋僑果集團」創辦人陳查某號稱台灣水果大王,是最早把台灣香蕉賣到日本的商人,曾被列為台灣5大富豪之一,他的么子陳清忠的兒子陳弘元,更在1995年娶了前副總統連戰的女兒連惠心,當時轟動全國。
陳查某過世後,他一手創立的大洋僑果集團旗下有多間公司,多由老臣協助打理營運,未料竟爆發逃漏稅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