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4.08 20:03 臺北時間

「蘇打綠」商標敗訴後發聲了 粉絲力挺:6人一起就繼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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娛樂
蘇打綠(左圖)與林暐哲(右圖右)鬧翻,商標權拿不回,目前僅能以「魚丁糸」活動。(翻攝自魚丁糸、吳青峰臉書)
蘇打綠(左圖)與林暐哲(右圖右)鬧翻,商標權拿不回,目前僅能以「魚丁糸」活動。(翻攝自魚丁糸、吳青峰臉書)
樂團蘇打綠與前經紀人林暐哲鬧翻,主唱青峰遭林控告侵害著作權,雖已在日前宣判林敗訴,但蘇打綠方向林暐哲音樂社提告要求返還商標,遭法院判決蘇打綠敗訴,等於「蘇打綠」這個名字目前是回不來了,他們也在今(8日)於社群網站做出回應。
蘇打綠2017年元旦宣布正式休團3年後,在復出之際卻與恩師兼前經紀人林暐哲鬧上法院,林暐哲主張擁有蘇打綠歌曲的著作權,因而向持續公開演出過往作品的青峰提告,而蘇打綠也向林暐哲音樂社提告要求返還商標、確認經紀關係不存在,這段期間為避免法律糾紛,也改以「魚丁糸」這個團名出現在公開場合,粉絲名稱也從原先的「打粉」變「浮萍」。
蘇打綠於2017年元旦正式宣布休團3年的消息。左一為樂手小洋,非團員。(本刊資料照)
蘇打綠6名團員表示,他們與「林暐哲音樂社」的合約期限其實只到2014年,基於過往默契才繼續合作,但蘇打綠在2017年宣布休團後,就等同經紀關係終止,且在2019年5月發函明確表示已終止經紀關係,並指出林暐哲音樂社帳務不清、未依約給付帳款,甚至於2018年未經同意擅自將6名團員移除臉書粉絲專頁管理員身分,青峰也隨之挨告,雙方關係已然破壞殆盡,因此請求法院確認雙方經紀關係已不存在。
商標部分,蘇打綠指出「蘇打綠Soda green」商標是青峰手寫創作,且尚未與林暐哲簽約前就以蘇打綠為名,已是人格權一部分,不可侵害,雖然林暐哲在2007年註冊商標,但如今雙方經紀關係已結束,因此主張林暐哲應將商標權返還。
蘇打綠6人感情很好,日前還在青峰個人演唱會上短暫合體。(翻攝自吳青峰臉書)
但林暐哲主張,林暐哲音樂社已在2007年註冊「蘇打綠Soda green」商標,且藝人的藝名或樂團團名由經紀公司持有是業界常態,並舉例五月天、S.H.E等團體都是如此,認為經紀公司沒有義務將商標轉移給藝人,也從未有過法院判決經紀合約終止與註冊商標有關,同時稱蘇打綠6人改名「魚丁糸」活動,就是自知理虧,因此沒有理由要求商標權轉移,並指出雙方並未合意終止經紀約,經紀約已經自動續約延長至2024年。
今日台北地方法院判決指出,「林暐哲音樂社」已在2010年登記歇業,林暐哲也另外成立「林暐哲音樂社有限公司」,而蘇打綠6人並未與林暐哲音樂社有限公司有任何契約關係,因此判定確認雙方經紀關係不存在,這方面是蘇打綠勝訴;但另一件訴訟判決表示,「蘇打綠Soda green」商標已在2013年由「林暐哲音樂社」轉讓給「林暐哲音樂社有限公司」,因此基於合法有效之合約取得商標權利,蘇打綠6人請求轉移商標「自無理由」,可上訴。
如今可能真的得就此改名,蘇打綠也透過「魚丁糸」的IG帳號發表限時動態,貼出6人一起玩音樂的舊照片,「找到在政大表演的照片,那是2003年,我們六個人一起玩音樂,到現在也是。」並標記6名團員,而各團員也都有轉發該則動態,顯示6人不會因此被打倒的決心,粉絲們也在PTT蘇打綠板推文,表示只要6個人還在一起就會繼續支持。
蘇打綠6人目前都以「魚丁糸」活動,今日判決出爐後也在IG發表動態。(翻攝自魚丁糸IG)
更新時間|2023.09.12 20:38 臺北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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