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4.09 11:38 臺北時間

男警對學妹潑飲料、強逼下跪 女警怒檢舉竟遭分局記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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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
北投分局馬姓員警(圖)涉嫌對學妹長期騷擾、公然侮辱。被害人向北投分局申訴後,竟以違反警紀為由被記過調職。(翻攝當事人臉書、Google Map)
北投分局馬姓員警(圖)涉嫌對學妹長期騷擾、公然侮辱。被害人向北投分局申訴後,竟以違反警紀為由被記過調職。(翻攝當事人臉書、Google Map)
台北市北投分局一名馬姓員警,涉嫌持續騷擾同分局1名學妹長達1年,要求她當小三,女警不從,男警竟朝她臉部潑飲料,甚至強逼她當街下跪5分鐘,女警憤而向單位檢舉。士林地檢署日前將男警依《強制罪》起訴,但北投分局除了懲處男警,居然對遭不當對待的女警記過調職,讓被害女警迄今情緒不穩。
被害女警指控,畢業分發到北投分局後,這名已婚的馬姓男警發現她在手臂上刺青,以檢舉為由要脅,不但在半夜打電話騷擾,還用腳踹她的寢室門,更四處散播2人交往等不實謠言。由於馬員是分局內的檢舉達人,長官都怕男警檢舉倒台丟官,她因而隱忍不發。
但馬員變本加厲,2019年5月18日時,他涉嫌在郵局前對這名學妹強行拉扯,還把她的包包搶走,再把人強拉到轄區永明派出所內,將包包內的物品全倒在值班台上,事後被檢方依《強制罪》起訴。
豈料同年9月某日下午2點左右,男警又在分局側門崗對這名學妹潑飲料後,還多次強力拉扯女警,逼迫身穿警察制服、戴安全帽的她當街下跪5分鐘,期間不斷拉扯女警,但檢方僅依《公然侮辱罪》起訴,女警不服再議,目前由高檢署發回士林地檢署續查。
案件爆發後,北投分局表示,馬姓員警涉犯《強制罪》《公然侮辱罪》和《恐嚇罪》,分局於2019年10月22日主動將案件函報士林地檢署,檢方於3月31日就馬員2度涉犯強制罪的部分提起公訴,現由士林地方法院審理中。北投分局強調,2名員警「違反警紀」,除馬員外,被害女警也遭記過一次處分,並調離原單位。
但據了解,被害人因為長期遭到馬員威脅騷擾,才勇敢向任職單位投訴,沒想到自己被記過調職,情緒難以平復;且分局接獲投訴後,未成立性平會深入調查,反將被害人懲處,引發基層不平議論紛紛。對此台北市警局指出,會深入了解該案,同時會追究失職人員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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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23.09.12 20:38 臺北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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