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4.15 16:40 臺北時間

「3孩子越大越不像」他偷驗DNA綠爆 妻遭求償百萬反控軟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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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
高雄一名林姓人夫發現3子女中,有兩個孩子不是自己的種。示意圖,非當事者。(Pixabay提供)
高雄一名林姓人夫發現3子女中,有兩個孩子不是自己的種。示意圖,非當事者。(Pixabay提供)
高雄一名林姓人夫去年懷疑3名子女中,有幾個不是他的種,便帶孩子進行DNA親子鑑定,竟發現2個孩子不是自己的,氣得對前妻提告求償100萬元,但前妻則反控因丈夫酗酒、家暴且軟爛,她也無力負擔,最終被判應賠償林男20萬元。
根據判決書指出,林男與黃姓前妻2008年結婚,育有3名子女,但隨著孩子漸漸長大,林男質疑孩子長相越來越不像他,於2020年3月對子女做DNA檢驗,赫然發現2013年、2015年出生的2子,竟與他毫無血緣關係,意外揭發前妻婚姻期間外遇產子,氣得提出離婚並提告求償100萬元。
但針對百萬求償,黃女反指控林男婚姻期間工作態度消極,且經常酗酒、家暴,導致家中經濟窘迫成低收入戶,僅得靠社會補助過日,為不讓孩子餓肚子,黃女獨自扛起生活負擔,「我為了避免小孩挨餓,時常自己吃吐司、麵包果腹,苦不堪言。」甚至連生小孩費用,都是拿高雄市政府的育兒津貼支付給醫療院所,導致黃女精神上、體力上難以負荷,兩人早已貌合神離。
黃女更指控,與林男離婚後對方從未支付任何扶養費用,孤身一人扶養3名子女,怎料,如今還遭對方告並求償100萬元,表示真的負擔不起,希望能賠償10萬元就好。
對此,高雄地院法官認為,黃女確實在婚姻期間與第三人發生性關係,產下2子,違反婚姻之誠實義務,依法被請求賠償並無不妥,但考量黃女生計,以及衡量雙方的身分、地位、經濟狀況等因素,最終判女方應賠償20萬元較為適當,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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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23.09.12 20:38 臺北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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