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辦檢察官羅韋淵指揮調查局兵分21路搜索,懷疑陳威陶等人明知其所投資的緬甸金礦無法產製大量黃金,仍於前年向不少投資人謊稱,該礦區含金量豐富,每回趁機騙取數百萬元至數千萬元不等,檢調今天鎖定陳威陶等19人約談。
全案在去年7月間,香港有人來台向媒體爆料指稱,陳威陶透過礦業公司名義,進行港、台大吸金,聲稱自己在緬甸擁有礦場,向投資人募資,強調報酬率高達20%。
不過,有被害人稱,只有在首月拿到20%分紅後,就沒下文,不少投資人紛紛要求退股,但最後落空,被害人還緊咬陳威陶透過通訊軟體,傳送不少張他在礦區照片,甚至傳送錄音檔,證明投資礦區為真。
爆料人還指出,當初把錢都匯進陳威陶的太太L小姐帳戶,匯款雖透過虛擬帳戶,但都有留下匯款證明,不過,陳威陶當時宣稱,懷疑遭人冒名詐騙,揚言提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