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時負責偵辦此案的新北市警局偵查佐黃力威說:「其實W婦一直避重就輕,我們很努力找出她的語病,再針對每個問題去突破,突破一個點,她才願意吐露一些實情,就像是擠牙膏一般,可以看出她有一些小聰明。」
警方深入訪查時,鄰居曾透露,某次看見男童行動不便,於是詢問W婦,W婦則向鄰居謊稱是男童的繼父虐打小孩,把他打到斷腳,丟在地下停車場後離開,她下班看到外孫在停車場,才將外孫帶回家,鄰居還信以為真,十分同情祖孫遭遇,殊不知W婦才是真正施虐的凶手。
另一名鄰居則向警方透露,案發前半年,W婦曾帶2名外孫到高雄找女兒,之後鄰居都只看到W婦與外孫女出入,以為男童搬走,根本不曉得他們一家三口仍同住一個屋簷下。黃力威說:「當時鄰居有幫男童拍照,照片中男童看起來白白胖胖,模樣十分可愛,沒想到這半年間,男童飽受外婆凌虐,最後慘死家中。」
案發後,新北市政府社會局將男童的姊姊緊急安置,家庭暴力防治中心主任許芝綺指出,男童的姊姊當時就讀小一,平時都是W婦接送上下學,她告訴社工人員,外婆不曾打她,看起來也沒有受虐跡象,但是對弟弟的事卻三緘其口,推說不知道,也沒有看到,不願多談。
至於男童生父,警方聯絡不上,但有找到生母及繼父製作筆錄,他們表示原定在幾個月後,就要將兒女接到高雄同住,不料卻發生憾事。
全案進入法院審理,W婦仍堅稱是為「驅魔」才打外孫,絲毫沒有悔意,還辯稱她有精神問題,卻拿不出證明。法官請精神科醫師鑑定,認定W婦有行為能力,不能當作免責的理由,且她長期凌虐外孫,卻從未帶他就醫,加上手段凶殘,犯後態度不佳,沒有悔意,最後依「凌虐幼童發育致死罪」將她判處無期徒刑,要她一輩子在牢裡好好懺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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