詭異的是,葉光章交際費花了上千萬元,他核銷報帳的發票憑證序號竟連號多達52次,核報金額更高達136萬元。就連跟著他一起請辭下台的總經理陳香如核報交際費也出現發票憑證序號連號的情形多達19次,報銷金額共48萬元,究竟純屬巧合或有無實際支出,已成財政部另一追查焦點。
除了報帳發票密集連號外,陳香如的交際費也高得嚇人,她在短短4年任內支出的交際費用高達569萬元,平均每年花上142萬元公關費,羨煞旁人。
根據部會人士指出,陳香如擔任第一金證總經理後,106年度交際費共45萬元,並未核報年節禮品費用;107年度的交際費共110萬元,年節禮品費為52萬元,該年度共核銷162萬元。
到了108年度,她的交際費為133萬元,年節禮品費為49萬元,共核報183萬元;109年度時,她的交際費為122萬元,年節禮品費為57萬元,共報銷179萬元,至於是否均如實支出,有待相關單位查明。
葉光章與陳香如分別具有法律及財經專長,葉是美國紐約州奧本尼法學院法學博士,曾任德勤商務法律事務所營運長及主持律師、智融品牌管理顧問公司合夥人暨投資副總、國際通商法律事務所合夥律師及復華投信董事,至於陳則是美國加州州立大學聖伯納丁諾分校MBA、台灣科技大學企業管理博士候選人,曾任開發金控財務部副總,2人背景顯赫,閃離第一金證令人意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