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檢方表示,鄭鎰勳從2016年7月起的三年間,與其他名被告人向藥頭購買161次,花費1.33億韓元,購買並吸食了826克大麻。為了避免追查,他們還使用了數位貨幣交易。鄭鎰勳的律師表示被告人因為年紀輕輕就接受嚴格的練習生、創作等演藝活動,承受了很大的壓力,卻利用了錯誤的方式來排解,導致被起訴審判,現在已經在深刻反省。
鄭鎰勳也向法官求情,表示媒體報導讓他與家人都承受了極大壓力,他已下定決心不再依賴大麻等藥物,周圍的人也會幫助他,尋找消除壓力的正確方法。他並表示應該要做為他人模範的自己,卻站在法院被告席,感到很慚愧,「這件事讓我回顧了人生,讓我明白過去是多麼愚昧,今後將活得堂堂正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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