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地院發言人黃珮禎庭長表示,這位助理在5月13日因身體不適,5月14日即請休假在家中,沒有到院上班,與助理同辦公室的其他法官助理於先前因5月16日配合進行消毒及分流辦公,也沒有人在那辦公室辦公。
北院指出,這位助理在5月11日與配置的的法官有接觸,但他與法官接觸均全程配戴口罩,這位與男助理搭配的法官最後一次開庭是5月12日,開庭配戴口罩,且這位法官本週為居家辦公,她除本週一短暫至辦公室準備居家辦公事務外,其餘時間均未到院辦公或開庭,也沒有接觸其餘同仁,目前這位法官及書記官已進行自主健康管理。
至於其餘與這位助理屬第二層及第三層接觸的法院同事,除原來自5月18日起已居家辦公者,自今起繼續居家辦公並自主健康管理7天,本週原規劃到院辦公的法院人員,已於昨天晚通知居家辦公,並自主健康管理7天。
台北地院表示,5月17日起已遵照防疫指揮中心第三級警戒及司法院所屬機關第三級警戒防疫指引,進行各項防疫措施,包含分流分艙上班,原則停止開庭僅處理有急迫性案件,停止臨櫃訴訟輔導、公證結婚等業務,並實施實聯制,收文收狀設置在院外車道減少人流等,已以最嚴謹的態度進行防疫措施,台北地院呼籲民眾若無緊急處理事務,可暫緩到院洽公,以減少人員流動,減低疫情擴散的危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