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地院指出,依據防疫指揮中心第三級警戒指引及司法院所屬機關第三級警戒指引,實施分流分艙辦公,以到院辦公及居家辦公模式,由台北地院全體同仁協力維持機關營運。
台北地院各單位到院辦公的人力仍然足以維持緊急必要案件營運,審判事項民事保全程序、刑事羈押、拘提等強制處分案件,及行政事項的收文、收狀、閱卷、提存、收費等業務仍照常進行,僅是對於非急迫性的業務,減低人員流動的防疫需求而暫緩辦理。
台北地院指出,在家上班的人員,各單位均留有連絡電話,如遇有立即支援的事項,隨時可召回院上班協助處理,北院強調,為配合中央疫情指揮中心的防疫措施,人人成為阻斷傳播鍊的關鍵,維護民眾健康安全,北院建議民眾不是急迫的業務可暫緩到法院辦理,但如果是急迫必要案件,台北地院仍如常受理,不受影響,當事人不必擔心權益受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