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公告,全國提升防疫第三級警戒,民眾外出應該「全程戴口罩」,否則處3000到15000元罰款。昨天五分局水湳派出所員警,在水湳市場內見一楊姓名(69歲)未戴口罩逛市場,他上前勸導,並奉贈一個口罩,哪知道楊婦先是嗆道:「誰規定要戴口罩?」。
員警耐心解釋,因為三級防疫相關規定,只要出門,一定得全程配戴口罩,但她還是不甩,先是說:「我又不會傳染給別人」,接著,又把員警遞過來的口罩往地上一丟,態度極其惡劣,於是,員警登錄她的身份,移送市府衛生局裁處,讓她成為台中市開罰首例
第二個案例,是昨天下午一名葉姓婦人(46歲)搭公車時,口罩沒戴好,漏出口鼻,司機與民眾勸導時,她回嗆:「大家來看喔,我到現在還沒吃飯,還要站在這裡,還要討錢,還要討飯錢(意指工作賺錢謀生)」,「大家看,兩隻豬哥(指勸導她的民眾)欺負我一個...」。
司機報警,將車停在台灣大道二段,員警抵達後,葉姓婦人還是高聲叫嚷,「我身體不好,我呼吸困難」、「我沒有把口罩拿下來,我哪時候把口罩拿下來?」員警搖頭說:「妳嘴巴都露出來了,還不戴好」,無奈她仍不聽勸,因此員警登錄她資料後,函送市府裁處,今天下午防疫會議中,衛生局指出,將對葉婦裁罰九千元,她是第二個被開罰的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