疾管署日前公布一張「COVID-19疫苗接種對象優先順序」表共計10大族群,依序為一、醫事人員;二、中央及地方政府防疫人員(含機場CIQS人員);三、高接觸風險第一線工作人員;四、 因特殊情形必要出國者;五、維持治安等社會機能; 六、維持機構及社福照護系統運作;七、維持國家安全正常運作;八、感染後容易產生嚴重併發症或導致死亡;九、可能增加感染及疾病嚴重風險;十、 感染後容易產生嚴重併發症或導致死亡。
昨(27日)第一階段分配15萬劑,以雙北地區與第一類人員為優先接種對象,第二階段26萬劑,則以第一類到第三類人員優先,再視下批疫苗到獲進度與接種情況,滾動檢討調整開放第四類至第八類對象未曾接種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