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名青年向本刊透露,「我被通知延後報到,17日當天以時薪計算,隔日勞健保被轉出,我等於變相失業,也失去勞工身份,導致許多補助都無法申請。」
對此,勞動部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司長黃維琛點出兩大問題,第一,餐飲業非屬政府宣布停業的類別,因此,業者自行決定停業,仍須發給薪水給勞工;若業者受疫情影響導致經營困難,可與勞工雙方以書面協議減班休息,並且通報地方勞工行政主管機關,經審核通過後,由政府提供部分薪資差額補貼給減班休息勞工,每人每月最高可領10,900元。
第二,這波疫情來得突然,許多雇主在不知法規的情況下,做出違規的決定,包含放無薪假、單方面更改勞工在職身份等;黃維琛呼籲,現在補救還來得及,只要勞雇雙方同意減班休息,並且給付最低薪資,雇主有困難可向勞動部申請安心就業、充電再出發,由政府補貼勞工薪資。
黃維琛提醒,若勞雇雙方未達成協議,雇主必須遵守給付薪水義務,若少發、延期發、甚至未履行給付義務,將處2萬至100萬罰鍰。
至於薪資差額補貼計算方式,勞工實施減班休息日前一年內,現職雇主投保就業保險或職業災害保險的12個月平均月投保薪資,與減班休息協議書所載減班休息期間的每月薪資差額的50%,按月發給。
舉例:王先生為餐廳正職員工,實施減班休息前1年現職雇主的平均月投保薪資為45800元,經協商減班薪資24000元,勞工局將補助10900元(45,800-24,000)x50%)。
另外,政府宣布停業的八大行業,因不可歸責於雇主,因此停班期間可不給薪,有一名健身房業務表示:「現在不能上班,還要繳房租、卡費,幾乎不能生活了!」
對此,行政院預計6月3日通過紓困4.0,針對受疫情影響行業,包含健身中心、網咖、K書中心、電影院、戲院等,預計補助5、6月兩個月薪資;若無一定雇主的勞工或自營工作者,每月可領1萬元,最多可領3個月。詳細紓困項目待行政院正式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