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姓里長表示,19日凌晨收到L先生通知,20日下午就請里幹事協助聯絡區公所,區公所也立即通報健康中心,過程中她持續關心L先生全家人的身體狀況,L先生也無異狀,不曉得對方為何找上友人投訴媒體。
針對遭指控要求出現發燒、咳嗽等症狀的L母待在家裡不要出門,也不要對外聲張,避免造成鄰居恐慌。許姓里長則解釋,是依防疫規定及考量保護對方個資,才會要L母待在家中等候通知。
對此,萬華區公所主祕陳雅也表示,不少確診者或像L先生一樣曾與確診者接觸的對象,第一時間找上里長求助,但里長不是專業公衛人員,並無管理權限,民眾若有疑慮,應找衛生局或當地健康中心通報。
陳雅認為,許姓里長是銜接通報的窗口,當健康中心聯繫上L先生,就算任務完成,且該里長在過程中仍持續關心L先生,應盡的責任都有盡到。陳雅也提醒,新冠肺炎具「快樂缺氧」特性,許多患者前一天生龍活虎,隔天突然猝死。所以自主健康管理者應隨時注意身體狀況,一發現不對勁,應儘速聯絡1922,或打119並詳細告知情況,才不會延誤病情,避免憾事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