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地方法院法官張淵森爆出,有刑警濫用實聯制簡訊的資料辦案,以此逮捕嫌犯,張認為警方的作法恐涉及違法監控、侵害個人隱私等。
對此,刑事局澄清表示並未向指揮中心索取簡訊資料,相關資料全是合法取得、合法調查;陳宗彥也還原被質疑的案件情況,指出警方在偵辦刑事案件會申請通訊監察,發現某嫌疑犯剛好在某場所發送實聯制簡訊,員警依照簡訊內容到該處現場繪製代碼實際比對。
陳宗彥指出,指揮中心不會同意任何機關將實聯制簡訊用於防疫以外的用途,為避免誤解,未來也會請警政署在辦案過程要「主動排除」,不使用實聯制簡訊的相關資訊。
NCC昨也發聲明強調,實聯制資訊僅供防疫用途,刑事局未曾向指揮中心調閱,而各電信業者除提供指揮中心作疫調外,未曾提供1922資料予其他任何單位,政府未曾違反所作承諾。
NCC表示,刑事警察局的辦案方式是依據《通訊保障及監察法》規定,經向法官申請後許可的合法調查行為,「與衛生主管機關基於防疫目的之利用,係屬二事,不可混淆,該法官未明相關法律適用即予評論,NCC甚表遺憾。」
NCC重申,「簡訊實聯制」是重要的科技防疫措施,將嚴格遵守限定防疫目的、最小化蒐集、保留28天即刪除等原則,NCC也會再督促電信事業在受理任何用戶資料調取前,應遵守相關法律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