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氏姊妹利用母語優勢用非法手段誆騙「台灣多好賺」,聲稱自己能代辦從事合法移工簽證及機票,招攬在印尼招募有意來台工作的人,之後夥同老公等家人組成人口販運集團,分工仲介、監禁及運送被害人至各地做畜產、農作等雜役。
移民署人員調查,印尼移工來台後由黃氏姊妹分配工作,每月印尼同鄉賺得的1萬8,000元左右薪資,就被黃氏姊妹和同夥抽走1萬,超過一半,且多名被害人在一間空間狹小的房間居住,生活條件相當差。
上個月檢調兵分多路到嘉義縣某處養雞場黃氏姊妹的住家搜索,依據相關事證當場將黃姊妹拘提到案,在黃氏姊妹的家中,發現有數十捆100元綁成的「鈔票磚」放在房間保險箱,不僅如此,黃氏姊妹還利用不法所得大開美式肌肉車「大黃蜂」以及BMW等名貴轎車四處遊山玩水,過著網美一般的生活。
移民署南區事務大隊獲報與高雄市調查處鳳山調查站合作,並報請高雄地檢署指揮,歷經半年跟監及蒐證,在上月兵分多路到嘉義縣某處養雞場、黃氏姊妹住家搜索,當場將黃氏姊妹拘提到案,並查扣手機、帳冊,另外還有6萬9千元的現金,以及LV、GUCCI、MK等不同廠牌超過6個名牌包。
移民署人員日前掌握3名印尼籍男被害人,3人在製作筆錄時,面對賣掉印尼家鄉土地,只為一圓台灣淘金夢,結果還受騙上當不禁聲淚俱下,悔不當初過於輕信姊妹花。本月(11)日高雄地檢署依人口販運、偽造文書、拘禁剝奪行動自由等罪嫌起訴黃氏姊妹,並向高雄地院聲請姊妹花等人羈押獲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