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1月24日下午4點多,住在台中縣龍井鄉的劉姓男子,在台中市西屯區都會公園附近一家超商,被兩人擄上一部車,消失不見;家屬告訴警方,劉男曾與介入一對何姓夫妻的婚姻,導致對方離婚,何男曾找徵信社調查他,敵意很深。
警方傳訊何男,他矢口否認涉案,辦案人員雖然知道他說謊,卻無證據,案情陷入膠著,幸好,警方發現,擄人的車輛雖然掛上失竊車牌,但後車廂貼有一張「殼牌機油」的貼紙,警方據此遍查中港路沿線所有租車行,終於查出一名林姓男子出面租車。
林男到案後,坦承因積欠何男2萬元,且何男答應他,押走劉男,教訓對方頓,就會再給付酬勞,於是他先找來雷男、吳姓少年擄走劉男,由他載到何男工廠。2人先將破壞婚姻的小王痛毆一頓,然後載到南投山區,準備再度施虐,沒想到途中卻不小心弄死他!
警方立刻逮捕何男等人,林與何對於劉男的死,都推給對方。何男堅稱,他打算將對方載到南投縣信義相丹大林道釋放,途中死者一直踢木箱,他要林男過去「讓他安靜點」,林男卻用膠帶封住劉男口鼻,導致他窒息而死。林男則聲稱是何用膠帶封住小王口鼻,還看著裝著屍體的木箱冷笑;殺了人之後,兩嫌乾脆將劉男載到更偏遠的山區,潑灑汽油、甲苯,焚屍之後,棄置谷底。
為何殺害劉男?何嫌說,因為劉男介入其婚姻,導致他與前妻離婚。而且,劉還匿名威脅要公布前妻的性愛光碟,勒索50萬,最後討價還價,他同意在中港路澄清醫院旁的陸橋放置30萬贖金,等對方取款後,暗中記下車牌,找徵信社調查,才知道勒索者竟是破壞他婚姻的小王。
這渣男食髓知味,還勒索第2次,何嫌一來想與前妻復合,他更不忍孩子的媽不雅照在網路被公佈,於是忍痛再給10萬元。而此時,劉男不知道自己勒索犯行敗露,還囂張打簡訊說:「今天我們又要出去玩了,很羡慕嗎?」「我要去吃飯看電影上床,很快樂!」等簡訊挑釁,也徹底激怒了何,因此找幫手犯下此案。
全案一審依《刑法》私刑拘禁致人於死罪,判何10年2個月、林11年徒刑,檢察官上訴後,高等法院台中分院認定2人有殺人犯意,改依殺人罪判何17年、林17年10個月徒刑,最高法院也認同該判決,全案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