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刊查閱《國外出差旅費報支要點》第5條規定指出,出差人員搭乘分有等級的飛機、船舶及長途大眾陸運工具,必須依規定辦理,部長級人員、特使,得乘坐頭等座(艙)位;次長級人員、大使、駐外代表、公使、其他特任(派)人員、簡任第12職等以上領有各該職等全額主管加給人員,得乘坐商務或相當之座(艙)位;其餘人員乘坐經濟(標準)座(艙)位。
本刊調查,藍坤田為現任體育署組長,依教育部體育署編制規定,組長為簡任11職等,因此,藍坤田並不符合搭乘商務艙的規定,應乘坐在經濟艙。
對於藍坤田搭乘商務艙前往日本,本刊致電體育署詢問是否了解該情況,體育署表示,會再了解情況後再說明回覆。但截至截稿前夕,本刊尚未取得回應。
對此,國民黨立委萬美玲受訪表示,光是看到官員爽搭商務艙,參賽選手委屈擠在經濟艙,就已經很離譜了,結果還有不符搭乘商務艙資格的官員也搭商務艙,「這樣核銷出國經費要如何核銷?難道是要偽造文書嗎?」
萬美玲指出,這件事就像是指揮官陳時中,在莫德納疫苗連讓一般民眾打第1劑都不夠時,就優先開放中央第2類公費人員先打第2劑,「是不是只要高官們就可以享盡各種特權,而整個蔡政府更是上行下效,有什麼好處永遠只想到自己,已經完全忘了作為人民公僕該有的初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