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訴書指出,林男2019年6月至8月期間,透過臉書認識小小緯,也知對方未滿18歲,卻仍引誘對方拍攝自慰影片,甚至還將該影片外流至300人以上LINE群組,供他人觀賞。一名謝男透過群組認識林男,見到自慰影片,竟傳訊息要求小小緯另拍一部自慰影片給他,並威脅「若不配合,父母、親友就會看到影片」。
小小緯父親驚覺愛女有異狀,緊急介入阻止,謝男才未得逞,不過謝男竟因此心生怨懟,將小小緯的自慰影片上傳至知名成人網站,直至小小緯在父親陪同下報警,警方持搜索票至謝男住處,全案才因此曝光。
林男、謝男到案時坦承犯行,謝男還聲稱,林男偏好尋找未成年國、高中少女拍攝猥褻影像。對此,高雄地檢署根據相關事證後,確認林男、謝男犯行,偵結後依違反兒童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將2人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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