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稱烏日分局偵查隊隊員的爆料人在臉書「靠北警察」指控,其隊長李振成家裡開設佛堂,他兼任「講師」,而且「常常邀約隊上同仁假日去吃平安齋、聽課。吃一吃、聽一聽,就以「功德款」「善書費」等名義要同仁捐獻錢財,雖然會開立收據,但現場就會焚燒,說要送到他們的天堂「註冊」……(隊員們)能閃則閃……於是隊長開始在「上班期間」,假借辦公名義,叫隊上同仁駕駛「公務車輛」載他出去,結果是還是到他家佛堂,甚至是他的「道親」開的佛堂拜拜。
爆料者還指控,有定期跟隊長去拜拜的人,「都可以有輕鬆業務辦,年底考績也有保證;反之,就把你的工作表現貼標籤,不給考績,甚至把你報調,搞得整個隊上人心惶惶。」且有同仁曾經向分局長與督察組反應,長官卻說「這是個人宗教自由,不予置評」。
針對指控,李振成表示,並非實情,他並未強迫隊員參與宗教活動,也願意接受警局調查,還他清白。該偵查隊也有人為李振成抱不平,一位匿名小隊長說,因工作性質,隊長會建議同仁去拜拜保平安,隨喜添香油錢,但沒有強迫參加,該偵查隊近50名小隊長、偵查佐,去過隊長家佛堂的只有個位數,他個人認為,考績與業務分配,也與是否拜拜,捐功德金無關。
分局長楊川表示,幹部勤餘參加宗教活動是個人信仰自由,當予以尊重,至於業務分配、考績評比是否不公,分局會重新審視,他也告誡李隊長,勿逾越應有分際。
督察長邱文亮則表示,初步調查,並無「不樂之捐」,至於有無不當使用公務車或邀約拜拜,是否有拜拜、作功德就「考績有保佑」、分配輕鬆業務?駐區督察將會調閱公務車車行軌跡,同時也會進行約談調查,並比對考績等資料,釐清李隊長是否管理不當。邱文亮強調,分局長官對李隊長的評價頗高,均認為他認真負責,但「該怎麼樣就怎麼樣」,如果此爆料源於內部管理問題,也應一併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