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7.26 16:56 臺北時間

白嫖大盜洗劫韓國應召妹 相同手法犯下30案結局出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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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
李姓男子專挑外籍應召女下手,趁著對方洗澡時,偷走隨身值錢的財物。(示意圖,取自photoAC)
李姓男子專挑外籍應召女下手,趁著對方洗澡時,偷走隨身值錢的財物。(示意圖,取自photoAC)
台北市一名李姓男子,2018年時約了一名韓國應召妹到台北市的沐蘭汽車旅館性交易,他以真鈔混充假鈔付款,再搶奪應召女的手機、護照及金錢;李男被抓時供稱,他已經用相同手法做案30起,是不折不扣的「白嫖大盜」,今(26日)被最高法院依強盜罪判處7年有期徒刑定讞。
判決書指出,李男於2018年1月9日下午6點,先騎機車進入汽車旅館入住,再用LINE聯絡應召站,指定一名韓籍應召妹性交易;應召女向他表明2小時3萬元價碼,李男掏出5,000元付款,就藉口現金不足需領錢,再給付2萬5000元假鈔,應召女信以為真,於是與他性交。
事後,李男趁應召女洗澡時,偷走其護照、2支手機放進口袋;女子發現被李男取走財物要他歸還,沒想到他竟拿出一把空氣槍大聲喝斥:「No!Police!」,再搶走應召女身上的18K金項鍊,就騎機車逃走。應召妹報案後,警方在3天內將李男逮捕。
警訊時李男坦承,他至少以相同手法犯下30起案件,還稱專挑價位高的日、韓、泰國籍應召女下手,更大言不慚地說:「反正都要白嫖,當然找貴的!」
法官認為,李男利用應召女子不敢報案的心理弱勢處境,在封閉隱密的旅館房間內持空氣槍強盜,造成被害人安全上的莫大威脅,嚴重危害社會治安;一審依強盜罪判處他6年徒刑,二審改為7年,最高法院26日駁回他的上訴,維持7年徒刑定讞。
更新時間|2023.09.12 20:39 臺北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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