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防部指出,美國基於《台灣關係法》與「六項保證」,持續提供我國防衛性武器,是維持區域穩定的基礎。本次美方同意軍售品項,有助於提升地面部隊快速應變及火力支援能力,建立我可恃防衛戰力,國防部對美方軍售決定,表達誠摯的感謝。
根據美國國防安全合作署(DSCA)新聞稿,美國國務院已批准一項對台軍售,項目包括40門M109A6自走砲、20輛M992A2系列野戰砲兵彈藥補給車、1套先進野戰砲兵戰術數據系統(AFATDS)等,總額約7.5億美元(約新台幣210億元)。國務院已正式軍售案知會國會,這是拜登1月上任後首度對台軍售。
DSCA強調,該軍售案是基於《台灣關係法》,欲使台灣軍隊持續現代化,並保持可靠防禦力,符合美國國家、經濟與安全利益,有助於提升台灣軍事能力、提高台灣安全,進而增強與美國及其他盟友的軍事互操作性,維持區域政治穩定、軍事平衡與經濟進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