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劉韋廷在《新聞挖挖哇》分享曾接洽過的委託,女客戶表示自己的爸爸原本在基隆當礦工,後來娶了當地的酒店小姐為妻,婚後媽媽仍持續從事酒家女的工作,也生生下她與另3名姊妹,最後終於生下弟弟。
不過媽媽因為工作要常常喝酒、身體欠佳,很早就過世,爸爸也因為礦工工作身體不好,4個年紀才10幾歲的女兒在需要賺錢的狀況之下,因為沒有什麼選擇,又從小受到媽媽與家庭環境的影響,最後只好走上跟媽媽一樣的道路出來賣淫,甚至爸爸還自己開應召站,旗下小姐就是4個親生女兒。
雖然一家人靠應召站的工作,收入相當可觀,在內湖坐擁5間房子,未料家族間的嫌隙也因此而生。么兒從小在姐姐的供養下長大,生活得很優渥,後來也結婚、與爸爸同住,不過姐姐們卻因賣淫工作始終未能成婚,各自在外面住。隨著爸爸年事已高,開始想處理手邊的房產,便偷偷將其中1戶過給么兒。
此事被女兒發現,4個女兒想到自己辛苦賺來的皮肉錢,卻被父親過戶給弟弟,難以接受這種狀況,才找上劉韋廷想諮詢法律問題。女客戶認為爸爸已經被弟弟控制或挑撥,才被過戶走這棟房產,因此想向弟弟提出侵佔、偽造文書等告訴,劉韋廷表示這點有困難之後,女客戶又提出希望能對爸爸申請監護宣告、禁治產宣告,讓爸爸無法任意移轉財產給弟弟。
劉韋廷說到,不論是申請監護宣告或禁治產宣告,其實都已經是「遺產戰爭的前哨戰」,也就是在父親真正過世之前,就有所動作,讓父親沒辦法隨己意分配財產。4個女兒跟著酒家女媽媽墮入風塵,一家人雖然因此過上優渥的生活、坐擁房產,結果卻仍難逃遺產戰,不論4個女兒最終是否能得到所想要的房產,這段人生也不禁令人感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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