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地檢署指揮新北市警局海山分局、雲林縣警局斗六分局,偵辦鄧婦及其女兒涉嫌走私具有非洲豬瘟陽性病毒的越南肉製品一案,查獲共近計71.786公斤於20日下午進行銷毀;地檢署為此組成專案小組,積極清查走私肉品的上游與去向,嚴防肉品流入市面影響民眾健康。
兩名嫌疑人經檢方問訊後,被認定涉犯《懲治走私條例》之私運管制物品進口罪、《菸酒管理法》之輸入私菸罪、《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之擅自輸入禁止輸入檢疫物罪、《稅捐稽徵法》之逃漏稅捐等罪,考量2人犯案嫌疑重大,且有滅證、勾串及再犯之虞,因2人為越南裔人士,亦有逃亡之虞,因此向新北地院聲押禁見。
行政院非洲豬瘟中央災害應變中心指揮官陳吉仲昨日召開記者會,指出經跨部會合作查獲自越南空運非法走私的動物產品71.786公斤,包含豬肉製品60.275公斤、雞肉製品5.81公斤、牛肉製品5.701公斤及植物產品小洋蔥15.74公斤,這些皆已全數銷毀。
陳吉仲表示,本案是過去3年發生非洲豬瘟以來,首次發現帶有非洲豬瘟病毒走私肉品,包含越南製香腸、火腿,自越南從空運貨運入台,由於這並非首批入台,懷疑之前可能有部分已流入台灣,因此目前會全力在市場追回並銷毀。防檢局副局長徐榮彬指出,目前正積極追查流入市面的相關產品,初步掌握多數流向越南商店與越南餐廳,將展開進一步清查。
關務署副署長陳依財聲稱,此案業者在這1、2週間已被海關查獲200多公斤的肉製品,一半都是豬、雞肉月餅,其餘則為肉腸或香腸類製品;此案是在通報貨物中夾層的方式,如外包裝可能是電腦空殼、內部少量是豬肉產品,但海關人員要在3秒入判斷是否含有肉製品,不諱言可能會有一些在X光畫面沒辦法清楚顯示才有闖關機會,即日起會針對該間報關行的所有越南的品項逐漸抽查、通關,不再讓同樣的事情發生。
陳吉仲強調,不要忘記24年前口蹄疫帶來的慘痛經驗,在嚴守COVID-19疫情的同時也要守住非洲豬瘟,提醒國人輸入肉品務必依《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申請檢疫,若違反規定者,不僅檢疫物要沒入銷毀,另將《依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第41條規定,將被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300萬元以下罰金,呼籲民眾不要以身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