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微博上流傳錢楓施暴將小藝拖進房內41秒性侵的影片,小藝腳部踉蹌搖晃,神智似乎不清楚,數度想掙脫離開,還一度跌倒在地,但仍被扯頭髮拖進房間,而載到兩人的計程車司機也出面提供證言,在車上錢楓就已對小藝動手動腳;小藝也表示,報警後警方要求她到醫院驗傷,最後驗出下體有一級撕裂傷,消息一曝光,隨即引發爭議,但也有網友質疑受害者小藝。
小藝深夜再次發文,回應網友質疑「如果我收過錢楓一分錢,請警方立即逮捕我。從事發到現在,如果我朝錢楓及身邊人,勒索過一分錢,或者有任何一個字涉及,請警方立即逮捕我。」並表示事發後,因未有調用監視器畫面的權利,僅能自己去事發小區,以弄丟東西為由,才被允許觀看,「用手機匆匆錄了幾段。影片中很明顯,我已經喝醉了,是被錢楓一路拖拽。」
對此,小藝還原當時與警方對話錄音,「2年多前,審訊室里錢楓承認強姦後,警方讓我簽調解書。我不同意,不久後收到不予立案證明。我簽了,我不懂法律,我以為我證據不足,只能讓惡人逍遙法外。2年時間,我咨詢了懂法律的朋友,我覺得我的證據可以證明我被強姦。我希望警方能對當年為什麼不予立案給予解釋。」
小藝遭性侵警方疑似吃案,昨上海警方火速出面澄清,表示當年是證據不足才不予立案,「不能證明錢楓存在強姦犯罪事實,如有其它新增涉案證據,可向警方提供,警方將依法開展調查。」
★《鏡週刊》關心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虐待、精神虐待、性侵害、性騷擾,請立刻撥打110報案,再尋求113專線,求助專業社工人員。
未滿18歲禁止飲酒,飲酒過量害人害己,酒後不開車,安全有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