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訴人L小姐告訴本刊:「掬水軒早年在日本設廠,大概在1957的時候,柯石吟想要回台灣發展,找上了我外公,外公拿出了8.1萬元投資,這在當年是非常大的數目,外公也因此成為台灣掬水軒的3大股東之一。」
後來L小姐的外公過世,留下不少遺產,L母分到掬水軒的股票,結果才發現股權早已被柯家稀釋。L小姐指出,當年外公投資80,000多元,母親繼承時,已經過了40年,竟然一樣只有市值80,000多元的股票,根本沒隨物價上漲、掬水軒大幅獲利等外在因素增值,而在當時已經發行超過千萬股的掬水軒股份之中,別說是1/3,就連3%的股權都不到。
後來,柯家爭產互告的新聞陸續出現,L小姐等股東更聽說,法院開始拍賣掬水軒的資產,用來清償柯家留下的財務缺口,所以打算透過司法途徑維護自己的權益,沒想到卻碰了一鼻子灰!
為了維護家族的權益,L小姐又多次聲請調閱相關卷宗,沒想到法院不給調就算了,竟還發函回覆說是L小姐等股東懈怠、未盡股東注意之責,讓L小姐氣憤不已。
L小姐不滿地說:「股東們最近又得知,掬水軒公司一塊價值約45億元的土地,被法院用12、3億元的低價拍賣掉,聽說買到的人,現在又要用42億元的金額轉手賣掉,中間有將近30億元的利潤,我們這些股東實在無法接受,也想問法院當初為何要賤賣土地?」
L小姐表示:「掬水軒公司目前仍登記在案,有新的董事長接任,更有上百名小股東,我們呼籲法院認真看待相關訴訟案,不要胡亂賤賣掬水軒的公司資產,侵害我們這些小股東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