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5月間,一名簡姓男子社群譏笑其他網友,因一句「這個長得像黃安,絕對早洩」被告上法院,最後判決出爐敗訴,遭判賠6,000元。沒想到他死不悔改,再度槓上該名網友,譏笑他性器短小,這回台北地檢署檢察官認為,其毀謗內容為告訴人隱私,無關公眾利益,因此依「加重誹謗罪」將他提起公訴。
因為簡姓男子的敗訴,意外讓「黃安」一詞成了法院認證,侮辱他人之詞,這讓身在中國的黃安看到新聞,氣得直跳腳,「你大爺的像我要罰錢,你是褲襠裡拉胡琴,瞎扯蛋嘛。」黃安認為長得像他,罰不罰其次,「我都離開20年了,還流傳我的傳說,原來在台灣長得像我的,是他媽的犯法的。」但黃安似乎有點誤解了,網友並非長得像他而犯法,而是有人被說像他提告勝訴,兩者差異甚大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