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歲張女因不堪婆婆長期語言霸凌,於去年8月在個人臉書留下一篇〈我的婆婆殺了我〉控訴文,選擇上吊輕生身亡,該文中透露時常遭到婆婆語言霸凌、無視及恐嚇,而她已經沒有力氣繼續活在這樣的地獄之中。
張女家屬去年就向本刊透露,事發後第一時間婆家不但未通知,連想看手機遺物還要寫「借據」切結,且在本刊獨家取得的居家生活錄音檔,發現張女與婆婆交談中,婆婆言語中無不透露強勢與不客氣,即使媳婦頻頻道歉,仍是被婆婆冷言酸語待之。
不起訴書指出,張女2020年8月9日凌晨3時47分於臉書發出〈我的婆婆殺了我〉文章後就於夫家樓梯間自縊身亡,上午被發現遺體,而張女的臉書文中控訴結婚8年卻遭婆婆言語霸凌,張父因此提告女婿及親家母疏未注意張女情緒低落,也未發現她自縊時的異常聲響,涉及不作為殺人、加工自殺、過失致死等罪。
不過,鄭男及其母出庭時堅稱,婆媳平時相處融洽且未聽過張女有輕生傾向。檢方認為,婆家於情於理對於張女死亡結果責無旁貸,但是張女自縊並無外力介入,直至發文前也未讓親友知道有輕生想法,認定鄭男與其母不構成不作為殺人、幫助自殺、過失致死等罪,最後予以兩人不起訴處分。
對此,張女親友於張女的臉書紀念版發文直言「有些最是法律無法制裁的」,感嘆自從告別式後,再也聯絡不到鄭男一家,只剩一個律師可聯絡,而對方律師卻在電話喊提告,認為他們操弄媒體且把訃聞放在臉書上洩漏個資。言及至此,張女親友直言「這些模樣是不會在人前表現出來的,當然還有在法院上侃侃而談的模樣,真的看不出來哪裡悲傷,看來有關霸凌的法律與標準實在太低了,這些問題在法律上,都還不算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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