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0.06 13:30 臺北時間

陳柏惟被挖10年前肇逃 「遭撞騎士腦膜出血」被起訴才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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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
立委陳柏惟遭逢罷免危機,再被起底10年前肇逃。(資料照)
立委陳柏惟遭逢罷免危機,再被起底10年前肇逃。(資料照)
台灣基進黨立委陳柏惟遭逢罷免危機,「刪Q罷免案」延至10月23日投票,雙方人馬如火如荼準備罷免、反罷免事宜之際,資深媒體人黃揚明今(6日)在臉書指控,10年前陳柏惟竟曾駕車撞傷機車騎士,肇事後第一時間逃逸無蹤,直至警方調閱監視器查獲他才俯首認罪,甚至案發近半年仍未與被害者和解,直到被起訴,才於調解委員會達成和解。
本刊取得黃揚明本人同意轉載文章。據黃揚明臉書文章指出,他近日接獲爆料,有爆料民眾提供的高雄地方法院「101年度審交訴字第127號判決書」,直指當年26歲的陳柏惟曾在2011年9月凌晨6點35分,駕駛自用小客車在高雄市前鎮區道路,行經一心二路與台鋁中巷路口時,由外側車道超車到內側車道,疏忽導致擦撞上一位騎著普通重型機車的騎士,造成該名騎士顱內受傷、硬腦膜下腔出血等傷勢,事後陳柏惟肇事逃逸,直至警方調閱監視器查獲,才俯首認罪,其判決書對肇逃過程描述相當清楚。
黃揚明補充,該案發生後陳柏惟報名參加ESPN在同年10月舉辦的體育主播徵選活動,並以網路人氣王晉級決賽,但最後並未入選。黃揚明表示,2012年3月15日,高雄地檢署檢察官將陳柏惟依「肇事逃逸罪」提起公訴,且案發已近半年,陳並未與被害者和解成功。直至被起訴,陳柏惟才於3月27日針對過失傷害部分,與被害者家屬在高雄市前鎮區調解委員會達成和解,議定賠償受害者40萬元。
資深媒體人黃揚明接獲爆料,出示陳柏惟曾經肇事逃逸證據。(翻攝自黃揚明粉絲專頁)
黃揚明指出,一審陳柏惟犯肇事致人傷害逃逸罪,處有期徒刑9個月、緩刑3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並應履行如附表所示之負擔(和解金),且接受法治教育3場次。黃揚明坦言,雖2015年陳柏惟緩刑期滿後就無須入監服刑,也不會留下前科紀錄,因此仍可申請到俗稱「良民證」的無刑事案件犯罪紀錄,但認為有過駕車撞傷人並肇事逃逸的惡劣行徑,判決書均清楚記載,質疑無論是起訴書或判決書,都未描述陳柏惟案發當天清晨為何駕車?肇事後為何逃逸?當時有無酒駕?「本人斗膽詢問,是否願意在此罷免前的關鍵時刻,面對過去所犯下的肇逃過錯?又能否回答前述質疑?」
黃揚明直指,或許陳柏惟的支持者對該爆料不以為然,且認為已是10年前舊案、緩刑期滿,可能認為此時重提根本是為了罷免案惡意打壓,但他質疑「若陳柏惟正正當當,為何從政以來從未提及曾有肇事逃逸經歷一事?」
台北市議員徐巧芯也在稍早於臉書轉發該文章,並向陳柏惟喊話,「得好好回答肇事逃逸的這個『陳柏惟』是不是自己,畢竟台灣人最無法容忍的就是毒品、肇事逃逸、酒駕,若肇事逃逸被判刑絕對不是小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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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23.09.12 20:40 臺北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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