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總統陳水扁國務機要費案揭弊者李慧芬,2006年與前夫邱獻章鬧離婚,她2011年委任莊秀銘向前夫提出訴訟,爭取2.1億餘元財產,莊帶著律師團隊追查多年,就當即將成功幫李拿到錢時,李卻在打贏官司前夕與前夫和解,也拒付律師費尾款,雙方多年的合作官司因此生變,莊秀銘去年一狀告上法院,要向李慧芬追討300萬元律師費,台北地方法院日前判他敗訴,莊秀銘正研擬上訴中。
本刊調查,李慧芬2006年回台揭發前總統陳水扁家族涉及國務機要費案,不久就與前夫邱獻章在澳洲布里斯本法院打離婚及財產分配官司,後來澳洲布里斯本法院判李慧芬可以分得澳幣1,100餘萬元(約新台幣2.1億餘元),她於是在台、澳二地展開追討,並在2011年委請莊秀銘處理此案,約定律師費為討回金額的一成,若能替李全數追回,莊即可進帳2,100餘萬元。
李認為費用太高,向法院聲請調解,雙方最後以6,00萬元成交,由李慧芬先付300萬元,另300萬元則是由後續查封邱獻章的財產從中扣抵,追討期間,李慧芬的公公邱垂土也加入戰局,指邱獻章欠他5億餘元,相關財產應先還他,雙方衍生多起官司,因此纏訟多年。
2018年7月,李慧芬突然與前夫邱獻章簽字和解,約定相關債務及官司都不再追究,這一紙和解契約讓莊秀銘傻眼,因為這代表邱獻章不必再付李慧芬任何一毛錢,莊秀銘的300萬元律師費也收不到,他認為當時李除了律師費外,還積欠助理、友人逾300萬元,卻放棄向前夫追債,和解根本是為了躲債的詐騙行為,營造沒錢可還的假象,和解書應屬無效,因此向法院訴請「撤銷詐害行為」,並向李慧芬與邱獻章求償30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