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決書指出,阿明和小文結婚多年,婚後並育有兩子,阿明表示婚後他努力賺錢、用心照顧家庭,而小文在2020年1月間為了貼補家用,到手搖店打工賺錢,期間內小文認識了小他10歲的同事阿凱。但同年9月,阿明突然收到一則陌生訊息,內容指出妻子和阿凱常常出雙入對、還共同過夜,提醒阿明要趕快處理這段見光的婚外情。
阿明看完訊息後,氣得打開小文的手機查看,裡頭果真有一堆露骨又親密的對話,讓阿明看了痛苦不堪,便忍不住向小文攤牌,阿明提到自己用心經營15年的婚姻徹底破碎、再難維繫,於同年10月22日協議離婚,對阿凱提告要求100萬元的賠償。
但阿凱卻辯稱,他與小文只是同事並未交往,也沒一同出遊,而人夫阿明提到有人告知小文在外搞婚外情,卻無法確認告密者到底是誰,就算他不否認對方所提出的對話紀錄截圖為他本人所傳,但通訊軟體上的聊天紀錄是任何人都能輕易偽造,因此阿凱拒絕賠償,請求法官駁回。
針對阿凱稱對話截圖能偽造一事,法官不僅勘驗兩人的對話紀錄,還調閱小文和阿凱的班表交叉比對,從中可見,兩人上下班時間與朝九晚五上班族不同,非一般人可以預見與安排,且截圖等證據也沒有明顯的編輯痕跡,因此不採信阿凱說法。
法官查閱丈夫阿明和小文對話中發現,當天阿明質問妻子「9月16日你在阿凱家過夜對不對?」小文當下坦然承認,但辯稱兩人沒有發生性關係。但法官卻發現當日小文和阿凱的對話,「我喜歡昨天晚上在你家洗澡,穿著你的T恤,睡前和你聊天,睡醒還可以抱抱,我想要永遠這樣」等語。
此外,法官還發現兩人還在對話中,描述並模擬對方的性愛姿勢、觸摸對方性器官,「用手揉我的蛋蛋袋」「妳是躺的,不過屁股被抬高了一點」「我還想過火車便當,就是我站著,把妳面對我整個抱起來」「可以把我抱起來很棒,爆幹棒、應該很爽舒服」等語,以上內容足以證明兩人關係顯有已逾越一般異性朋友。
法官考量阿明為工程師,109年收入為80萬元左右,名下有數筆不動產,而被告阿凱只是名研究生,109年收入為18萬元左右,且名下無財產等,綜合兩人身分、地位、經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