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調查,案發前一天,廖男專程到賣場買了水果刀及3條童軍繩,並且寫好遺書,內容痛罵邱女誤交損友,並指責邱將他送的禮物轉送別人,還懷疑邱已經另結新歡,並將新歡帶回租屋處,最後寫下:「我恨妳讓我愛上妳!妳做的一切讓我恨之入骨!」字句充滿怨恨。
案發當天凌晨,廖男將臉書大頭照換成暗黑照,照片中他戴著黑色斗篷,遮住大半張臉,只露出下巴,看起來就像死神,也將感情狀態改成「喪偶」。
當天下午,廖男來到邱女租屋處大樓,發現警衛是新面孔,於是謊稱是舊住戶要上樓拿東西,隨即搭乘電梯上到12樓,並躲進樓梯間埋伏,一邊喝威士忌一邊等待,等到邱準備開門外出,他一個箭步衝上前,以手擋門,並拿出預藏的水果刀威脅邱,最後將邱推回屋內。
廖男在邱女面前作勢要自我了斷,卻見邱不為所動,還企圖奪門而出,他無法接受,從後方狠刺邱2刀,邱負傷後,奮力想躲進房間,但廖沒有罷手,又從後方勒住邱的脖子,直到邱沒了氣息才鬆手。
廖男被帶回警局偵訊時,放聲痛哭,不斷用頭猛撞桌子,並且大喊:「我是不小心的!寧可死的人是我!我這麼愛她!」情緒久久無法平復。
廖男堅稱,為了挽回感情,才會闖入邱女住處,打算要在邱女面前輕生,以死明志,而邱為了阻止他輕生,企圖奪刀,雙方拉扯,過程中意外刺死邱。他還告訴警方:「希望法官判我死刑!」懊惱的模樣,令人印象深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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