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發後,被害人王女驚魂未定的在臉書社團PO文還原事發經過,表示她搭電梯時,只是提醒住樓下的陳婦「口罩沒戴好」,沒想到正要步出電梯時,竟遭對方辱罵,還被撲倒拳打腳踢,還持美工刀攻擊、挖她眼睛,導致她脖子、臉部、大腿等多處受傷,眼睛也紅腫出血,也貼出令人觸目驚心的傷口畫面。
當時,社區保全看到王、陳2人在地上扭打,王女渾身是血,趕緊報警;轄區中山警分局長春派出所,派出多名警力到場,制止陳婦並奪下美工刀,將其壓制上銬。陳婦向警方供稱,因口罩一事和王女起衝突,但為何隨身攜帶美工刀,她則交代不清。陳婦說,和王女素不相識,衝突當下她遭受攻擊,身上也有一些擦挫傷,很希望雙方能和解。
據了解,陳婦離婚獨居,應訊時精神狀態正常,經移送北檢訊問後,檢方看不出陳婦有精神問題,認定無羈押必要,諭令她1萬元交保候傳,但她籌不出款項,檢察官只能降保為2,000元,並通知轄區警方加強巡邏查訪。
檢方指出,若發現陳女再傷害他人,將依《精神衛生法》通知主管機關,就近送醫治療。至於陳女為何動手傷害陳女,檢警仍將進一步釐清。